1.工會如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善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領導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工會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同依照法律和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是統一的。工會的全部工作,都必須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決定,又都必須依照法律,按工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辦事。
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維權觀是什么
在2006年12月召開的全總十四屆十一次主席團(擴大)會議上,王兆國同志首次明確提出,要立足中國國情,適應時代發展,牢固樹立“以職工為本,主動依法科學維權”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維權觀。這一維權觀,集中體現了黨對工會維權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對馬克思主義工會維權理論的進一步豐富和發展,是工會組織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落實“組織起來、切實維權”工作方針的具體體現,對于指導新世紀新階段的工會維權工作,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3.中國工會國際工作的方針是什么
《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中規定,中國工會在國際事務中堅持獨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異、加強合作、增進友誼的方針,在獨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基礎上,廣泛建立和發展同國際和各國工會組織的友好關系,同全世界工人和工會一起,為世界的和平、發展、工人權益和社會進步而共同努力。
4.在社會主義中國,全國人民的總體利益同職工的具體利益是一致的嗎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修改草案)>的說明》指出,修改草案規定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主要是考慮,在我們的國家里,全國人民的總體利益同職工的具體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5.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是什么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協調勞動關系、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定》(2005年12月13日 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四屆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指出,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基礎。